为维护学生宿舍各项秩序,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创建整洁、文明、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规定精神,结合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方法。
1.住宿管理规定
(1)凡在南阳路校区就读的学生,愿意遵守书院的宿舍管理规定,愿意服从书院的安排、并及时交纳住宿费和其他费用,均可申请入住书院所拥有的学生宿舍,并在书院规定的时间办理入住手续。
(2)书院在资源允许和符合书院整体编排原则的前提下,会尽可能考虑个人意向进行住宿安排。
(3)学生办理住宿手续后,按照书院安排的寝室入住。
(4)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搬离或互换寝室。不得将床位私自转让、出租或留宿他人。
(5)住宿学生应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超额电费等费用。
(6)学生宿舍安排后一般不作调整,特殊情况下,宿舍管理中心报请领导批准,可根据房源条件和实际需要作个别调整。
(7)学生住宿时间与在校学习时间一致。如学生因毕业、结业、退学、开除、休学、转学等原因结束学业,按学校要求的时间,凭相关材料办理退宿手续。
(8)办理完成退宿手续后,学生须在三日内搬离书院。
(9)书院有权对住宿学生的寝室文明、内务卫生、安全行为及设施使用情况进行不事先通知的检查,并有权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监督。
2.电器使用管理规定
(1)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洗衣机冰箱、空调扇等电器。
(2)电能转为热能的,无论功率大小,一概属于违章电器,一经查出将予以没收,态度恶劣的报学生处给予纪律处分。
3.安全管理规定
(1)住宿学生应遵守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2)住宿学生应熟悉宿舍区消防安全出口,了解逃生知识。
(3)住宿学生应对个人财物的安全负责,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对于因盗窃、损坏、丢失等造成的任何个人损失,书院会积极协助调查,但不承担任何保全责任。如有需要,请另行购买财产保险。
(4)离开寝室时,应断开寝室内的电器电源。
(5)所有宿舍都配备消防警报器。警报响起,须立即撤离到室外安全区域,直至警报解除。如遇火灾,切勿使用电梯。定期组织紧急疏散演习,学生应配合书院的安全管理。
(6)书院会对宿舍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以及有投诉和异常情况时的临时检查,学生应配合书院的安全管理。
(7)实行传染病申报制度。学生如感染《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各类传染病,应主动、及时报告学校管理人员。
(8)学生应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如在书院内发现任何可疑人员和迹象,请及时向书院前台报告。
(9)为了保证住宿学生和书院的安全,书院内严禁以下行为:
①使用卤素灯、取暖器、电热毯、未经批准的大功率电器、无3C认证的劣质电器、插电的装饰灯等不安全电器。
②存放和使用酒精、汽油、煤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危险化学品。
③在单元内使用微波炉、多士炉以外的电器和炊具烹饪菜肴,点燃明火、使用蜡烛等照明。
④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它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损坏、挪用、拆除或非紧急情况下动用消防设施、器材。
⑤将校园卡转借他人。
⑥私装门锁。
⑦攀爬门窗、栏杆、屋顶等危险行为。
⑧让陌生人尾随进入住宿区。
⑨私自装修,私拉电线。
对学生违反规定的不良行为,书院会列入个人品行记录,甚至取消住宿资格。
如造成失窃、火灾等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4.秩序管理规定
(1)不得在书院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的活动,不得有可能危害宿舍安全或妨碍他人的行为。
(2)关于吸烟:书院室内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
(3)关于酒精:
①书院住宿区禁止酗酒。
②单元公共区域及寝室内不得堆放空酒瓶。
(4)关于毒品、违禁药品:
严禁存放、使用、分发、售卖国家严禁的毒品及违禁药品。
(5)关于噪音:
①保持住宿区的安静,不得有高声喧哗、打闹等影响他人的活动。
②不得使用大功率、高分贝的音响设备。
(6)关于宠物:
书院内严禁饲养各类宠物。
(7)关于商业行为:
未经批准,任何学生、单位及团体严禁在书院内从事各种传销、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不得张贴或散发商业宣传品。
(8)关于赌博:
书院禁止任何赌博活动。
(9)关于张贴物和宣传品:
①各类通告、宣传品须经过书院审批同意方可张贴,并只能张贴在指定区域。
②不得在书院内存放、张贴或散发反动、有伤风化、邪教等违禁宣传品。
(10)关于突发自然灾害和紧急事件:
①如遇突发自然灾害或火情火险,应按规定或听从书院指挥进行避险。
②遇紧急事件,如打架斗殴、急性疾病、意外或任何特殊事故,应立即上报。
③发现住宿区内设施设备损坏或异常,应立即上报。
(11)关于管制器具:
严禁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仿真枪、弓弩等管制器具带入书院。
(12)关于宗教活动:
书院内禁止传教和聚众开展宗教活动。
(13)其它:
①禁止在书院走廊、室内空间使用滑板、滑板鞋、溜冰鞋、平衡车等设备。
②所有住宿学生均有义务维护书院良好的环境秩序,任何不良行为会列入个人品行记录,甚至会被取消住宿资格。
5.卫生管理规定
(1)卫生:
①公共区域由书院提供日常保洁服务,请尊重他人劳动,保持环境卫生。
②寝室卫生由住宿学生自行打扫,室内垃圾需及时清理。地面、墙面和家具表面的污渍、水渍需及时擦除,以免形成永久性污染。寝室内保持清洁、整齐、美观。
(2)卫生检查
为维护住宿学生的健康,防范病毒、细菌和疾病传播,创建整洁美观、舒适、友好的住宿环境,书院会不定期对寝室卫生进行不事先通知的检查,对脏、乱寝室限期整改。寝室卫生检查结果会与学生评奖评优挂钩。
(3)垃圾分类
①书院内实行垃圾分类,学生应将垃圾及时投入相应的垃圾桶中。
②所有住宿学生均有义务维持书院良好的卫生环境,任何不良行为会列入个人品行记录。
6.会客管理规定
(1)校外访客
① 院要求校外访客应有被访者陪同方可进入书院。
②校外访客应主动出示证件,并填写会客登记表。
③会客时间:9:00~22:00
④访客须遵守学校及书院的规章制度,不得有大声喧哗等影响他人的行为。
⑤被访者对访客的行为、安全负责。
⑥访客应遵守会客时间,不得留宿寝室。
(2)住宿学生互访
①书院禁止男生进入女生宿舍区。
②会客应在22:00前结束,会客期间不得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③寝室内严禁留宿他人。
7.寝室家具及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1)书院配备的家具和设施设备均为公共财产,使用人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
(2)入住书院时,请仔细核对寝室内的家具和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如有损坏或缺失,请立即上报,以便维修或补齐。
(3)未经允许,不得将家具和设施设备搬出寝室,也不得将公共区域的家具和设施设备搬入自己寝室使用。
(4)寝室内不得有破坏墙面和家具的行为,张贴及悬挂的物品不得毁损墙面及家具表面。
(6)寝室门不得加装插销等反锁装置,如有门锁损坏或校园卡丢失,不得撬门、撬锁,应及时报告。
(7)住宿期间,家具和设施设备如有损坏,请及时报修。人为损坏或缺失,需照价赔偿。
8.住宿区公共空间及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1)保持公共空间整洁,休闲区走廊、晾晒区等公共区域及橱柜、储物柜等设施设备内不得长时间堆放个人物品。
(2)电器具使用完毕后需清理干净。
(3)节约水电,空调即用即开,离开时关闭。
(4)如发现家具和生活器具有损坏,请立即上报并预约维修。如发生人为损坏,当事人须照价赔偿。在无法查证责任人时,单元所有成员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9.校外住宿管理规定
(1)宿舍大门早上6:00开门,晚上11:00关门,学生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
(2)申请办理时间:入学时或学年结束前两周。
(3)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对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及违反法律和治安条例的活动。凡因在校外住宿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4)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保持和书院的联系。当住宿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须及时通知家长(监护人)以及书院。